欧美风水信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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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22 12:08:36
从十九世纪上半叶开始,欧美的人类学家就将风水的风俗习惯和思考方法当作欧美人所关心的中国科学、哲学、经济、宗教等方面的相关情报进行介绍,提出了他们对风水文化内涵的解释。最早对中国风水进行介绍和研究的学者,大多是基督教传教士。他们多从欧美人的价值观来考量风水文化,其中不免存在一些偏见,但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如英国基督教传教士尹特尔(E. J. Eitel)和荷兰汉学家德格鲁特(De Groot)。尹特尔在《风水:古代中国神圣的景观科学》一书中,认为风水是“自然科学的初级阶段”。他通过对香港和广东的实际调查,认为风水的观念同时包括了自然和人类的一个有机整体,这个有机体并非静止的自然构造物,而是宛如“呼吸生命体一般”。德格鲁特在《中国的宗教体系》一书中,以福建厦门为中心,将风水与西方科学相比较,称风水为“疑似科学”,是西方科学“滑稽的卡通”,并且尖锐地批判了中国人的愚昧无知和风水师的诡辩性与欺骗性。他们认为风水不仅妨碍了西方基督教,也妨碍了西方科学在中国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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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一些西方人类学家将中国的风水视为“异文化”进行研究。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J. Frazer)在其代表作《金枝》(the Golden Bough)一书中,以中国的泉州和上海为例,将风水视为“感染巫术”的一种,表现在中国人相信街道的形状会左右街道的运势,并根据和街道形状最相似的东西的性质来决定街道之不同适用的信仰。‘无论是尹特尔、德格鲁特还是弗雷泽,他们都带着强烈的西方中心论倾向,将西方以外的文化都视为野蛮而未开化的,因此导致了很多对风水文化的误解。
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弗里德曼(M. Freedman)、马丁(E. M. Ahern)、王斯福(S. Feuchtuang)为代表的西方人类学家才开始逐渐理解到中国的思考方式与风俗习惯的独特性,将风水视为一种东亚文化而置于肯定的位置。弗里德曼在其代表作《中国的宗族与社会》对中国的祖先崇拜和坟墓风水进行了精彩论述,认为在牌位崇拜和坟墓崇拜中,汉人对祖先的态度恰恰相反。在祖先牌位崇拜中,人们把祖先看成是保护神,他们对祖先也有道德上的义务;而在坟墓崇拜中,祖先只是风水操弄的工具,是其子孙在风水师帮助下的仪式的被动表演者。祖先的骨殖是世系继嗣的象征,子孙却将它当作傀儡来操弄,而死者却无权选择与子孙商讨也无权抵制流经其遗骨的祈祷,这就是由弗里德曼提出的“机械论”风水。
而马丁则提出了与弗里德曼不同的“人格论”风水。70年代,他根据在台湾北部溪南地区进行调查的结果,发现当地人们的祖先观和弗里德曼说的完全不同,当地人认为祖先的存在是有意志与感情的,是祖先自己而不是气或抽象的风水力量,决定着子孙的幸与不幸,指出:“所谓坟墓的风水不好,是指祖先在白己的家里生活的不大愉快。如果祖先感觉自己的家不舒服,就可能会加害于其子孙的家庭,使其作物歉收,引发疾病,导致种种问题。而如果风水好的话,祖先就会觉得愉快,因此就不会让子孙感到烦恼……”
英国人类学家王斯福认为中国风水是一种考察和分析活着和亡故的人的住宅之空间分布的技术。并进一步认为中国风水含有现代地理学意义,它不仅是一种象征主义和巫术,还是一种美学和选址技术。他还出版了一部较有影响的风水学著作:《中国风水术的人类学分析》。
同一时期还有大批的欧美人类学者对风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瑞典学者艾吉莫1968年在《论中国东南的风水》中以大量调研实例指出:中国风水实际是对社会和经济进行生态调整的“媒介”;美国人类学家安德森1973年在《风水:理想与生态》中,通过在中国南方调研认定,中国风水实际是关于在地址规划、土地使用和资源管理等领域改善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独特科学”;1974年出版的福伊希特万的著作《从人类学角度剖析中国风水》,它以西方科学田野考察的眼光对风水科学方面的肯定,产生了巨大影响。美国学者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一一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中,作者以文学的笔法,精彩地记述了福建厦门林村中国共产党基层支部书记叶文德关于家族荣辱及村落兴衰的风水解释。